如来藏佛学 • 入道部法典 • 了义大中观6
《如来藏论集》第一章 如来藏体性与观修
第五讲 第5节:如来藏之观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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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如来藏体性与观修:《入楞伽经》与《宝性论》合论
第五讲 第5节:如来藏之观修
第五节 如来藏之观修
《入楞伽经》说如来藏,以说观修为宗旨,故施设名言为「如来藏藏识」,以便行者由观修藏识境界以现证「名为藏识之如来藏」。
由是本经正分实可分为三科:一者、由观修说如来藏;二者、说修证如来藏;三者,说现证如来藏。下来,即据此三科以说。
1、由观修说如来藏
说如来藏,说为五法、八识、三性、二无我。此即是说「如来藏藏识」,亦即由藏识境界以明名为藏识之如来藏。此中五法,为
相(nimitta)
名(nama)
分别(vikalpa)
正智(samyakjnana)
如如(tathata)。
相与名,为二种显现。弥勒于《辨法法性论》说为「二取显现」与「名言显现」。人即依于此二种显现而作分别,由是建立人我与法我,情器世间遂被妄计为真实。此即藏识境界,经中复由八识、三性更作详说。
对于相,经中说为「能取所取之分别境界」,此即弥勒施设为二取显现之依据。二取即能取所取,显现即是分别境界。
对于名,经中说为四种语言差别,是为:相语言、梦语言、计着妄念与分别所起语言、无始分别所起语言,经言——
相语言由分别形色与性相,且执以为真实,由是生起;
梦语言者,大慧,于回忆先前所经境界时,依非现实境生起;
计着妄念与分别所起语言者,大慧,由忆念过去所作竞争业而生起;
无始分别所起语言者,大慧,由习气生起。彼习气种子则自无始来时自妄想与遍计中生。
此即四种名言显现相。对于日常事物及人物,凡愚即依其相而施设名言,此施设最为广泛,人即执之以为现实。
梦语言则相反,依非现实境而执为真实,此如经验、理想等。
计着妄念与分别所起语言,即如恩怨情仇种种语由相,是即过去所作种种竞争业。此等恩怨情仇竞争业,非由习气直接生起,若由习气真接生起者,如情欲、饮食等名言,则为无始分别所起名言显现。
由是依于二取及名言,共成五种分别。即二取显现分别及四种名言分别。
此种种分别,皆是识境,经中于是更说八识。识有八种,依其功用则可分为两种,现识及分别事识。
现识指藏识,彼「以不可思议熏变为因而起变现功用」;
分别事识则指余七识,彼「以无始以来由戏论而致之习气为因,起分别外境功用」。
所以于识境中,藏识仅成变现,余七识始成分别。
由是识境有三种相,
「转相」(pravrtti-Iaksana)
「业相」(karma-laksana)
「赋性相」(jati-laksana)
是即三种分别相,然而余七识与藏识非异非不异,以藏识即是余七识之因,而于识灭时,仅为余七识不复起功用,非藏识灭。以其因故非异;以其用故非不异。
此中第六意识及前五识(眼耳鼻舌身识),其分别成为「转相」,即转变境界而成分别相;
第七意(末那识)分别成「业相」,即由业力习气而起诸分别相,恒时执自我为中心,成为我与我所;
第八心(藏识、阿赖耶识)则具「赋性相」,以其所藏者为诸识见分及相分种子,如眼具眼之赋性、耳具耳之赋性,是为赋性相。——前人译jati一词为「真相」或「智相」,未合,jati实意为体性或赋性,此处仍指藏识之体性或赋性而言,故仍是识境。若称为真相或智相,则已是如来藏境界,故改译为「赋性相」。
如是三种分别相,实亦即前说之五种分别,故亦可涵盖为二种显现。
依於相、名、分别,说三自性,即遍计自性(parikalpa-svabhava)、依他自性(paratantra-svabhava)、圆成自性(parinispanna-svabhava)°此即认知相名分别之三种不同概念。
凡愚认知事物,一切皆执有物性,是故真实,是即由遍计二取与名言以成认知,此中唯有妄计,如由其相(二取)其名(名言)而作分别,遂妄计此分别为真实,由是建立人找与法我。
若依缘起以认知事物,则一切法皆被建立为缘起性,是即由依他以认知事物。
当初地菩萨触证真如时,其对一切法之认知始为圆成自性,故圆成自性即是真如境界,亦即离上来所说一切分别相境界。
弥勒瑜伽行即由建立此三自性而成行人之抉择,依抉择观修,然后决定为三无性。此即:
一者、抉择一切法为编计自性,于是由观修而决定其为相无自性,由是超越凡思之妄计。
二者、抉择一切法为依他自性,于是由观修而止足其为生无自性,由是超越依他。
三者、抉择一切法为圆成自性,于是由观修而决定其为胜义无自性,由是超越圆此成。
若于龙树中观,则建立为四重缘起义。于此实应细说。
宗喀巴大士于《中论广释•正理海》(Rigspargyamtsho)中*说缘起有三性,论云⑰——
此中说为差别事之缘起者,即说为「有为法」之缘起。彼说为相连(phrad)、相对(Itos)、相依(rten)三种异名。
于相对、相依二缘起性,论中说此即缘生之二种差别:一者、「生者于非有为法为非有,然却依彼〔非有为法〕而立,是亦有生义。」二者、「依各各因缘生起,阴离系果,须作于实有法。非彼之缘起者,乃依他法而生起,然于心观待处,实非彼之因缘。」如是说相对与相依。
宗大士论义严谨,是故说得艰深,今且略释其义——
于相对,说有为法与非有为法相对。若一有为法依于原有为法而安立,此非有为法对彼有为法而言,便亦有「生」义,是即相对缘起。
有为法落于缘起,非有为法却不落缘起,此如「业」,""非有为法(业之现行则是有为法),人依业而生,然而人却"以业为生因,故此「生」义实由相对缘起而成为生。
此亦如如来藏与藏识,如来藏非有为法,藏识则是有土法,如来藏自显现而成藏识,唯此非说藏识以如来藏为T.因,故仅说藏识由与如来藏相对而成为生。
于相依,除离系果(可理解为佛果),一切法虽依于各别円丝而生起,唯仍须依于观待而始成为有。此所谓「观,即如眼识之于色、耳识之于声等,此等「观待处」如II卩椭等,非色、声诸法之因缘,然而无此观待,则境界不1,想,故亦说为生起此境界之因缘,名为相依。
格鲁派说此缘起三性,实为识境中缘起法之三性。然宁玛派则说四重缘起:业因(相连)、相依、相对、相碍。此中差别,以缘起三性为识境缘起,相碍缘起则非识境缘起。
此中业因缘起,即相连缘起(「相连」,取因果相连义)。此亦即一般之所谓「因缘和合」。由建立因缘和合而成为有(业因有),即可破凡愚之由相名分别而成之实执。此相当于瑜伽行之以相无自性(laksana-nihsvabhava)以超越遍计自性。
此中相依缘起,说心识与外境相依。心识依外境而始起功能;外境唯依心识而成变现,故成「相依有」。由此相依有即破业因有,亦即证知「因缘和合」而成之有亦无自成,以其唯识故。此相当于瑜伽行之以生无自性(upatti-nihsvabhava)超越依他自性。
此中相对缘起,说如来藏与藏识。藏识境界中诸法实为如来藏之自显现,藏识义,则相对于如来藏而成立,故成「相对有」。由此相对有即破相依有,亦即证知所谓藏识唯藉智境之自显现而相对成立,此相当于瑜伽行之以胜义无自性(paramartha-niljsvabhava)以超越清净依他⑱。
此中相碍缘起,为甚深不共缘起。说为不共,即大中观所施设,不与余宗共。此缘起又说为两重义——
一者,识境由相碍而始成为识境。譬如眼识,由受局限(相碍)而始成为眼识,故眼识唯能缘色,不能缘声。
二者,于智境自显现成为识境时,受种种相碍(条件与局限),故其自显现即由因应相碍缘起而成为有(相碍有)。此如吾人之情器世间,必须受三度空间相碍,故自显现为立体;必受一度时间相碍,故自显现为三时(过去、现在、未来)。此因应相碍而成立之有法,名为「圆成」,亦名为「任运成就」。
由诸法依圆成(适应相碍)而成为有,此于缘起法可名为「相碍有」,于弥勒瑜伽行即圆成自性。初地菩萨证入相碍有,破相对有,即名无二(相对则必为二),是名触证真如,亦可说为住入法性。
此际行者虽住于相碍,亦可说为已离缘起,则指其已离由识境建立之「缘起三性」,然而实未离由非识境建立之相碍。然而何以说其为非识境,则以于抉择相碍时,离六根以认知六根之相碍(此如修六根圆通);由离时方以认知时方之相碍(此如观修「第四时」及「不定方」),由是说此缘起为非识境(未证入佛内自证智境前之离识境)。
于初地后,由二地至十地,其抉择见即依相碍有而层层建立,亦即抉择圆成自性以观所缘境,如是离诸相碍,证胜义无自性性以超越圆成自性,及其究竟,即证无碍,是谓不二法门。
由上来所说,即知瑜伽行之三性三无性,实与四重缘义理和同,名相不同,实以施设名言不同故,然彼此实为「法异门」。至于四重缘起之现证,于下来尚有详说。
行者观修三自性三无性,其现证者即为正智。经中说「圣智」有三相:
一者、离识境相;
二者、一切诸佛本愿力加持相;
三者、依圣智趣自证相。
此说三相,非说有三种智。正智唯一,具相有三。
复次,此具三相之上圣智,经中明言为八地菩萨之修学,此即于八地以前,虽已触证真如,其现证果仍未得称之为上圣智。反而言之,此亦即八地以前之证智,未能具足此三相。
于观修次第,经中说言,「菩萨通达辨别遍计自性义,由是即能净治而入二无我,照明菩萨诸地。」此即云相依缘起之观修已能入二无我,说为「入」,则尚未现证。此说地前资粮道与加行道,以此观修为基得入见道修道菩萨地,故云「照明菩萨诸地」。
于见道位,初地菩萨触证真如;历至六地,菩萨证般若波罗蜜多;复历至八地,菩萨始现证深般若波罗蜜多,故知经中实言唯深般若始能离诸识境。关于离识境,经中说兔角牛角喻,此喻深密,于此更当一说。
经言,有两种外道见——
一者、「断言一切法自性随因坏灭而无有,即以此分别见而谓兔角无有,彼等乃说一切法无有如兔角。」
此非如今人所言,兔角子虚乌有,自然无有,此种外道见比令人所言远为深刻,彼由「因」之成坏而说有无,兔角无「生因」是故为无,于是即由种种因坏灭而说无见。
二者、「见大种、求那、极微、实境、形与位等诸法差别有,故执着于兔无有角而牛有角。」
此与前一种外道不同,前者入于断灭边,此则入于二见,二见者,由相对而成立,故说为有与无。
经中否定此二种外道见,谓兔角「非是非非是」(na-asty-asty-vimirttam),亦即「非有非非有」。 于此须
知,说非有非非有不同于说有无,此可标点为「非有」、非「非有」。于此分别,即其深密之处。
常人依于识境,即依于二取而成分别,此为识境之第•层次。既成二取分别,于是复依此分别以建立概念,是払名言。既有名言,于是即又成名言分别,由是即成二U,此为识境之第二层次。
于牛角兔角,若依二取,则成「角」之分别,依此分别建立「角」此概念,复由此概念分别牛有角、兔无角'如是二见。此二见于现实生活中十分合理,以现实生活即为识境故。但若欲离识境,则必须离名言分别,亦即须离饨种由二取分别所建立之名言,如「角」。
若已离角之概念「角想」,是则便无牛有角、兔无角之分别。经中于说上圣智三相时,详说离识境相,以兔角为喘,目的即在于说明欲离识境,非为直接离二取显现,实应同怡离名言显现。无角想即根本无有角无角之分别,故兔角f'.取显现中虽其说为「非有」,但若离名言显现(离「角皿),此「非有」便亦不能成立,故更同时说为非「非有」。
于此「非有」非「非有」之施设中,「非有」为识心,非「非有」则已非识境。此更当注意,说非「非有」,5说之为有,只是对「非有」之否定。于非识境中,既
已无角想,故已实无「非有」之想,由是始能离分别。
此点于行者之观修甚为重要。
行者登初地,住于相碍缘起中入圆成自性,即已离相对缘起之依他。若以初地为核心,行者即有两个难点。
一者,于地前如何观修相碍缘起以离相对,令得入初地?
二者,离相对后住入相碍,于修道位又须如何离碍?
此二难点,即可由观修非识境加以解决。
观修非识境,由相碍缘起作抉择,即可离由名言显现而成之有无二见。当能决定一切名言显现为非有非非有时,即能现证离识境相,由是即能触证真如,入于初地。
于二地至十地修道位,住于相碍,亦须依非识境观修然后始能离相碍。
《华严经》极力辩破时方,即是为此,以时间空间为人之最大障碍(最大局限),有生以来即俱在,若不能离此相碍,则无由证法身与报身。何以故?以法身大悲周遍一切界,即周遍一切时空;以报身为法身智境之自显现,虽显现为形色,但已非吾人之识境。
说上圣智三相之离识境相,须如是理解,始能明本经所说之深刻。
至于上圣智三相中第二「一切诸佛本愿力加持相」,此应理解为诸佛之大悲,其「本愿力加持」,即周遍一切界具足生机。此亦可说为大乐,于前已略说。
今不妨更据瑜伽行派说法,以明生机义。彼以「阿陀那识」(adana)为藏识之别名,然其特义,则于执持种子之外,更强调其为执持感官、身,令其不坏之根本识。此谓其能支持生命,可称为「生命力」,是即生机。然不能谓器世间有阿陀那识,故说为「诸佛本愿力加持相」,令生机谖可周遍情器世间。
第三「依圣智趣自证相」,此即智悲双运境界,亦即智境自显现为识境之双运境界。诸佛证根本智之同时,离一"丿J碍而现证唯一(不二),必法尔自显现而成识境,此识境虽称为后得,然已非用凡愚之心识以缘境,故于名言,施"殳为「后得智」,以示与识分别。由是根本智说之为智,后丹,智实可说之为悲,是即「智」与「趣」双运境界,亦即性严宗所说之不变与随缘,此境界即是诸佛自证相,于前八已略说。
经中依五法说相、名、分别、智已,当说如如。故说'常、不可思议」。经言——
依世尊教,所谓常不可思议,即自证殊胜境,为第一义谛。
复言——
大慧,诸如来之常不可思议,不同外道之常不可思议。其为诸如来内自证圣智之如如。
于常、不可思议,须离识境以认知。「不可思议」实意为离识境。正因离识境故,始不可以识境名言以思以议,至于「常」,若仍落于名言概念以认知,用识境之常恒以为其「常」,则恰如落于「角」此概念者说兔角为非有,
此于上来已说须破,故知此所谓常,乃说佛内自证境界,非同识境之所谓常。
经言——
以其与虚空、湼盘、寂灭同类,是故为常。
又言——
此常,非由量之推度而来'非基于有非有、常非常等外加义。
由此经文即知实不宜判如来藏为「真常」,盖此「真常」乃由「量」推度而说,由与空、无常等概念相对而说,亦即由识境名言而说,如是由识境说如来藏即不能说之为如如,亦不得说其为第一义谛。
依如如境界,亦即依佛内自证境界,即可说为二无我、空、无生、无二等,此即依智境自显现为识境而说,佛以智缘此识境,故说「无我」等法,凡愚以心识缘此同一识境,故有「我」等名言。由是《入楞伽经》始建立如来藏藏识,复说五法以明之。
上来所说,即由观修以说如来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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⑰宗喀巴《中论广释•正理海》(Rigspargyamtsho}说缘起三性云——
此说为差别事缘起者,可解释成有为法之缘起。彼复说为「相连」(phrad)'「相对」(Itos)'「相依」(rten)等三种异名。
所依据之词义,〔义为)于一切所知之生起。生起有二种
生者于非有为法为非有,然却依彼〔非有为法)而建立,是亦有「生」义。(如《中论》云:)「作者依业有,业复依作者,除此缘起外,未见能生因。」此谓依于业而生起作者,然业却非作者之能生。彼理若用于他法,亦说为量、所量、所立、能立等彼此相互而生,然却非彼此相互能生。《宝矍论》亦云:「此有即此生,有短即有长」。此即如「短」非「长」之能生。
复次,谓依各各因缘而生起。除离戳果外,须作于实有法,诸非彼之缘起者,乃依他法而生起,然于心观待处,实非彼之因缘。若尔故云:「何故世间法,悉为因缘法,是故世间法,皆为空性法」。
(藏文:gnyispani/skabs'dirkhyadgzhirbstanpa'irten'brelni'grelpar'dusbyaskyirten'brellabshaddo//delaphradItosrtengsummamgrangspargsungspasrtenpa'isgradonmi[ni]shesbyathamscadlayodla'byungbalagnyisyodpa'iskyebani*dusbyasminpalamedkyangdelabrtennas'grubpayang'byungbafidondugsungspayodde/byedpolasbrtenbyasshing//laskyangbyedpodenyidla//brtennas'byungbamagtogspa//'grubpa'irgyunimamthongngo//zheslaslabrtennasbyedpapo'byungbargsungskyanglasbyedpapo'iskyedbyedminbadang/rigspadechosgzhanlayangsbyarbargsungspa'iskabssutshadmadanggzhalbyadangbsgrubbyadangsgrubbyedphantshunlabrtennas'byungbargsungskyangphantshunskyedbyeddumirungngo//rinchenphrengbalaskyang/'diyodnani'di'byungste//thungduyodnaringpobzhin/zhesgsungskyangthungduringpo'iskyedbyedminpabzhinno//deyangrangranggirgyurkyenlabrtennas'byungnabral'brasmagtogsparnamsdngospolabyadgoslademinpa'irten'byungrnamsnichosgzhanlabrtennas'byungbayinyidItossadedesrgyurkyenminno//deItarbyasna/gangphyirrten'byungmayinpa*i/chos'ga*yodpamayinpa/dephyirstongpamayinpa'ichos'ga'yodpamayinno//zhesgsungspayanglegspardrangspar'gyurvo//)
⑱依他性有净染二分。今人多说清净依他等同圆成自性,实际上,若谓清净依他即于依他自性上「无执以为缘」(《解深密经》语),则此当指藏识,藏识唯含藏种子,故不起分别,是即无执以为缘。至种子起现行,则是杂染依他。由是清净依他非同圆成自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