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来藏佛学 • 入道部法典 • 了义大中观6
《如来藏论集》第二章 《入楞伽经》导论
第六讲 本经的结构之序分之一:本经缘起与法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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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《入楞伽经》导论
第六讲 本经的结构之序分(1)本经缘起与法义
第六节 本经的结构
佛经结构,一般分为「序分」、「正宗分」'「流通分」。本经结构亦如是。但本经的序分及流通分却有点特别。
现在将前述三分,分别述说如下。
1、序分
(一)本经缘起与法义
本经序分,若依北魏译及唐译,则有《请佛品》(或《罗婆那王劝请品》)。宋译则缺此一品。
在本品中,其实已说如来藏法义。
本品说释迦在龙宫说法七日,既毕,从大海出,有无量亿梵释天人及天龙八部相迎。释迦见海中摩罗耶山楞伽大城,便说,昔过去诸佛皆曾在此城说「自所得圣智」(pratyatma-arya-jfiana)的修证,我亦当在此城为罗婆那王开示此法。罗婆那王闻佛所言,便请佛入城,说「离言自证法」。佛于是即与大慧菩萨(Mahamati)问答,演说本经。
这即是说,本经所说为佛自证的境界,这种自证离一叨言说,为佛自心识的经验,故称为「自所得圣智」。这种理智,便即是「如来藏智」(如来藏空智)。楞伽王罗婆那闻宣说本经已,寻即开悟——
于一切法得如实见,不随他悟。能以自智善巧观察:永离一切臆度邪解。常乐远离心、意、意识,断三相续见,离外道执着,内自觉悟入如来藏,趣于佛地。⑳
这即是说,罗婆那因远离心、意、意识,而得断除「自我」的执着(三相续见)。此中的心,指第八阿赖耶识(alayavijnana);意,指第七末那识(manas-vijnana);意识,即第六意识(mano-vijinana)。
断除我执即能入如来藏,此即能证入清净心,亦即能体验心识不受污染时的境界。
这段经文,对如来藏实具开宗明义的作用,实不应删略。
随后罗婆那又问佛——甚么是「法」(dharma)、甚么是「非法」(adharma)、如何得舍此法与非法?
法即是世间执为真实、为永恒的概念,此即是「常见」;
非法即是世间执为非实的概念,此即是「断见」。
智者离此二种虚妄分别,不取相而生分别,即是舍此二法。
这一段,是对如来藏义的补充。因为前文但说
断我执即可入如来藏,此段即说还须断法执。
断除我执即是断烦恼障,断除法执即是断所知障。
二障断除,始名为如来藏智。
是故断烦恼障仅能说是入如来藏,必唯断所知障才能证如来藏。
这是层次的问题。中观应成派说,须断尽烦恼障才能开始断所知障,与本经同一意趣。
罗婆那请佛虽为序分,但不同余经泛泛说一经的因缘,实已尽摄一经的法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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⑳所引为实叉难陀译,大正•十六,no.672,页588c。拙译见《入楞伽经梵本新译》页14。